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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商銀行(02016.HK):法院判決武漢法斯克能源科技向南京分行支付轉讓價款約31.57億元及相應違約金

公司報道2年前 (2023-12-20)57
浙商銀行(02016.HK)公布, 該行南京分行(以下簡稱“南京分行”)因與武漢法斯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季昌群、夏桂花、洪清華、寧波仕盟派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(曾用名“寧波大榭派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”)、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浙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(有限合伙)合同糾紛,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。 截至2023年12月19日收盤,浙商銀行(02016.HK)報收...

浙商銀行(02016.HK)公布, 該行南京分行(以下簡稱“南京分行”)因與武漢法斯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季昌群、夏桂花、洪清華、寧波仕盟派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(曾用名“寧波大榭派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”)、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浙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(有限合伙)合同糾紛,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。

截至2023年12月19日收盤,浙商銀行(02016.HK)報收于1.98港元,下跌1.49%,換手率0.11%,成交量672.9萬股,成交額1339.97萬港元。投行對該股的評級以買入為主,近90天內共有2家投行給出買入評級,近90天的目標均價為3.4港元。國泰君安最新一份研報給予浙商銀行增持評級,目標價5.3港元。

機構評級詳情見下表:

浙商銀行港股市值119億港元,在銀行行業中排名第16。主要指標見下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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