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款人出借40萬元USDT后遭賴賬,法院判決借條無效并駁回訴訟請求
穩定幣4年前 (2022-03-30)140
去年6月,唐某以 USDT 向钱某、袁某二人出借40万元,并签署《借条》。约定到期后,钱某、袁某未依约还款,唐某于是将二人告上法庭,主张其已以 USDT 代替人民币进行交付,并提供 USDT 提币记录,要求二人归还借款人民币40万元。 法院...
去年6月,唐某以 USDT 向錢某、袁某二人出借40萬元,并簽署《借條》。約定到期后,錢某、袁某未依約還款,唐某于是將二人告上法庭,主張其已以 USDT 代替人民幣進行交付,并提供 USDT 提幣記錄,要求二人歸還借款人民幣40萬元。 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雖出具了《借條》,但原告未能向法院提供案涉借款40萬元人民幣的交付憑證,故雙方之間民間借貸關系并未成立,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。據辦案法官介紹,比特幣、以太幣、USDT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、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、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,不具有法償性,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,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。(浙江法制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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